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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严重那次是陈母让他去接他表妹。 顾念初看到了,第一时间找他,却被表妹截胡,在她面前大放厥词。 她跑到酒吧里说要跟他分手。 陈景州当时慌得不行,什么法子都想过。 到了酒吧,顾念初一巴掌招呼在他脸上,他反而觉得心欢。 懵了一瞬,握着她的手:“手疼不疼?” 顾念初的手一抖:“你松手!” “还生气吗?” 顾念初哼了哼:“妹妹?以后是不是情妹妹?” 陈景州叹口气:“是表妹,她来这里玩,我妈让我接她。” “我来的时候刚知道她对你做的事,念念,对不起。” 顾念初有些醉了,也不知道听清没有,搂着他的脖子不撒手。 事后他去警告了那个表妹,又去找了陈母。 陈母的脸色从他进去到出来一直不好,陈景州懒得理会。 魏若希结婚前,顾念初特地在他面前念了好多次。 陈景州看着她那副样子,忍俊不已。 他早就想结婚了,只是怕她不适应,现在这样,反而是他想多了。 …… 谈恋爱,结婚,自然又顺利。 当顾念初穿着婚纱站在他面前时,陈景州眼眶发红,差点没哭出来。 顾念初弯着唇笑他。 陈景州拉着她的手,没解释。 她可能不知道,她是他唯一的救赎。 “念念,我爱你。” 永远都爱。 “我也是。” 他们对视而望,眼中满是彼此的眼睛。 他们互相告白,在众人充满祝福的目光下接吻。 以后往生有她,他再也不是一个人了。 第94章 番外·努力总有回报 顾念初的婚礼之后,温宁独自去了S国。 找了提前看到的小镇,过起了悠闲快乐的生活。 这里的人生活节奏都很慢,温宁每天找个舒心的地方构思构思灵感。 往往每次看着看着,就入了迷,等回过神后,看到平板上一个字都没有写上去的页面,沉默两秒,马不停蹄地赶她的稿子。 这样的日子维持了一年。 每天写稿子不是必备之事,而是闲暇之余的爱好。 她会将自己对生活的感慨写进小说里,再写写她心之所向。 日子恬淡且圆满。 这天,她继续躺在小院中的软榻上抿着茶思考人生。 一道急促的敲门声打断她的思绪。 她不禁疑惑。 这个地方当时她租的时候就看中了人少,平时也很少有人来。 温宁心一紧,不会是抢劫的吧? 她蹑手蹑脚地从榻上下来,拿起竖在墙边的扫帚,边走边喊:“谁啊?” 外面没人应,只是敲门声越发响亮和急促。 甚至还打算开门。 温宁咽了咽口水,头皮发麻。 她躲在门口,在门被推开那刻,狠狠地将手里的扫帚打向来人。 那人闷哼一声,听声音很是痛苦。 “哪里来的小毛贼,还敢来你姑奶奶的地盘上抢东西。” 温宁边说着边继续往他身上抽。 “够了!” 那人怒喝一声,一把夺过扫帚。 温宁这才看清来人的长相。 一双凉薄的眼眸,高鼻梁,薄唇,只是看起来有点虚弱。 此刻正冰冷地盯着她。 温宁才不怕:“看你长得道貌岸然,没想到竟然,这么,不知廉耻。” “……” 男人动了动嘴皮子,下一刻,眼睛一闭直接倒在地上。 “欸!”温宁吓坏了,用脚踢了踢他的身体,“你起来,别装死啊。 “别讹我,我没钱。” 喊了半天,愣是没动静。 不会死了吧? 念头一出,自己吓了一跳。 “真是上辈子欠了你的。” 她连拖带拉将人弄到屋里,去村里找大夫。 …… “没多大事,就是失血过多造成的虚弱,多加休息就好。” 大夫又嘱咐了两遍,才收了钱离开。 温宁看着本来就不多的钱财,此刻更是囊中羞涩,肉疼死了。 视线移向床榻上面色苍白的男人,叹口气。 算了,就当是花钱消灾了。 第二天,温宁从地里回来,就看到床上朝着四周不断看的男人。 “你醒了。” 温宁喝了口茶,淡淡开口。 “你是谁?” 许久未开口,他的声音微哑。 “我是你的救命恩人。”温宁义正言辞,“为了治疗你,我钱都花完了。” “哦对了,你家里有钱没?” 男人捂着脑袋摇摇头:“不知道。” “不知道?”温宁失声,“你该不会是空手套白狼吧。” 男人一脸茫然。 温宁见状,心里有股气撒不出来: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 “不记得了。” 他依旧摇头。 温宁气得差点没背过去。 “你不要告诉我,你失忆了?” 小说中的老套情节,她一点都不希望发生在现实生活里。 男人眉头紧蹙。 “行了,我也不期望你还钱了,既然你没事了,就赶紧离开。” 她自己勉强能养自己,再多一个人,估计明天就去喝西北风。 “我不知道去哪?我可以跟着你吗?” 温宁微笑:“不可以。” “为什么?” “没有为什么?赶紧走,麻利点。” 男人低垂着脑袋,一言不发。 “我没钱,你跟着我准备吃土啊?”说完温宁在心底狠狠唾弃自己一下。 没出息。 竟然会觉得他可怜。 男人眼睛一亮:“我可以帮你干活的。” 温宁停顿下,这个好像是个好主意。 “那行,今天养好伤,明天我给你安排任务。” “对了,”温宁打开电脑,“既然你想不起来你叫什么名字,那就叫,嗯,阿火吧。” “?” “祝我的书大火的意思。” 阿火点点头。 …… 有了阿火就是不一样,有些她干不动的,他都可以干。 也不喊苦不喊累。 不仅如此,每天还给她做饭,有空看她的小说,鼓励她。 “想法和我想的差不多,只是现在市场不吃这套。” 阿火发问:“为什么非要迎合市场?” “不迎合怎么爆火?” “可是,你已经开始写了。” 他指指温宁保存的文档,上面已经有三万字了。 温宁:“……” 其实大可不必说出来。 “还有,以你的文笔,要是迎合市场估计已经火了,但你没这样做不是吗?” 温宁拖着下巴:“我只是想些点不一样的。” “那就遵从自己的本心来。” “阿火啊。”温宁捏捏他的脸蛋,“感觉你还挺聪明的,怎么回来到这样偏远的地方呢。” 阿火弯唇:“不这样也遇不到你。” “也是哦。” 这个小插曲很快就过去了。 接下来几天,温宁琢磨去一个大致的大纲。 地里的活都是阿火干的,这倒是省了她不少力。 大纲写好,又修改了开头,继续往下写。 这本书持续了四个月。 灵感来了,一天码一万多都不是事。 卡文才是最痛苦的,有时候总觉得情节缺了什么,又绞尽脑汁想。 想不出,阿火就带她去玩。 当敲下“全文完”三个大字时,温宁松了口气,将稿子发给了责编。 发布的半个月,没有激起半点水花。 说不失望是假的,这本书她灌注了太多的心血。 阿火见此,拉着她去看了种的水果和蔬菜。 “可以啊,以后就算我走了,你也可以凭借这些,活的很好。” 阿火的情绪顿时低落下来:“你不要我了嘛?” 他长得本就好看,此刻耷拉着眼皮,像极了受伤的动物,惹人怜爱。 “我不可能一直在这里的。” 她待在这里很久了,也该走了。 “那我跟你一起。” 温宁摇头:“你难道就不想恢复记忆?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