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煜沈清梨小说(撩骗失忆反派后,我转身抛夫弃子)全文免费阅读无弹窗大结局_(陆煜沈清梨)撩骗失忆反派后,我转身抛夫弃子小说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列表
常煎药给陆煜喝,照顾他的饮食起居,她现在活得像老妈子一样,虽然活都是系统干的。 但自己端来端去也算出力气。 照这样下去啥时候能生孩子啊! 天色渐晚,喝完药后。 “你去榻上躺着,我去烧水,擦一擦身子。” 不等男人的回答,径直出了门,没一会,便见端着一盆水进来,顺便关上门,端到床脚边。 “阿煜,你方便吗?要不要我帮你?” 语气犹豫,毕竟也是个男子,帮忙擦身体这种活似乎有些不合适,但是看到大反派脸色不算好,便没来由的询问。 陆煜瞳孔一缩,有些羞耻道;“无妨,在下自己来。” “嗯嗯。“ 又不是没见过,大反派害羞个什么? 她出了门,把门关得严严实实。 待大反派洗好后,她自己也洗漱干净,顺带换上里衣,才进了屋。 沈清梨进来看见大反派没睡觉不由得问了一句。 “睡不着?” “嗯。” 她站立在床边,看着床被大反派占用,想到隔壁的屋子,觉得有必要多赚点钱tຊ买床被子,总不能一直和大反派睡一起。 大反派注重名节,她一直窝在床边边,每晚都睡不好,起来身体腰酸背痛的,没精神。 见人发呆,陆煜低声道:“上来吧!” 沈清梨轻手轻脚掀开被子上了床,蜷缩在床边,背对着陆煜。 ![]() 突然想到什么,她转过身面对陆煜,屋里没有烛火,黑乎乎的,只能看见模糊的轮廓,不知为何。 她却能感觉到大反派在盯着自己,不由得打了个冷颤。 “你真不记得自己的名字,家住何方?” “不记得。” 沈清梨觉得有必要试探一下大反派真失忆还是假失忆,现在听到不记得三个字,松了口气。 不记得才好,不然又要掐她脖子。 “嗯嗯,那你记得自己怎么受伤的吗?” 男人没有回答,过了良久,才悠悠开口。 “只记得被人追杀掉落山崖,之后的事情完全没有印象。” 不错不错,没有印象才好,不然想起她一棒子敲晕他的脑袋瓜,那不得恨得牙痒痒。 论起武力值,大反派直接碾压自己。 “看清脸吗?” 陆煜摇摇头:“没有。” 陆煜脑海里闪过模糊的画面,许多武功高强的黑衣人直直冲着他就砍来,刀刀致命。 足足有十几人。 他实力不济,被打下山崖,一醒过来便看见沈清梨。 沈清梨自然知道是谁要杀大反派,也不过没话题随便扯几句罢了,总不能跟大反派说,自己亲爹要杀他吧! 容易暴露身份,且追根问底来也不知如何解释,皇帝做事谨慎不留把柄。 她一个乡野村妇如何知晓,若是被当成敌国奸细就不好了。 百口莫辩。 还是别想太多,天塌下来还有高个子顶着,她躺平会。 “嗯,天色已晚,睡吧。” 太阳升起,天气渐渐开始回暖,许多农民起早种田。 而沈清梨一到生物钟就算没有闹钟也自动醒,她伸了伸懒腰,打了哈欠,才穿上鞋子去了厨房。 等她坐好,端进来大反派刚好醒了。 “阿煜,吃早膳吧!” 古代是叫早膳吧,沈清梨不晓得,随便按照古代电视剧脱口而出。 “好。” 吃好之后。 沈清梨拿着纸张和毛笔让陆煜教学,放在木桌上摆放工整,人也站在相应的位置。 “阿煜,昨日说的话可做数?” “自然。” 陆煜身子骨好了些,下床之类的还是可以的,就是不能久久站立。 两人坐着学习如何写作。 陆煜看着少女认真的模样,脑海里突然闪现模糊的画面。 是一个穿着朴素容貌绝美的女子在教一个男孩写字。 女子很温柔,时常摸摸男孩的头。 待他想看清楚脸的时候,画面陡然一变,是那名女子死不瞑目睁着眼睛躺在血泊中。 见此,陆煜猛地一惊,只觉得头疼欲裂,那些画面不断变成碎块飘远,突然听到一道温柔地唤声。 〝阿煜,这个“魑”字,我总是写不好,位置好难控制啊。” 少女的嗓音软绵娇俏,自带撒娇口吻,听得人心里七荤八素的。 陆煜收回思绪,将注意力放在纸张上。 “如这类笔画很多的字,最为重要的是学会控制每个笔画的粗细,还有拆分各部之间的位置距离,就像作画一样,要将它写得具有美感。” 沈清梨听得频频点头,脑子反正是听懂了,手嘛,不懂嘿嘿。 她按照陆煜所说的写了几遍,还是不满意,纸张上的字歪歪扭扭的,很丑。 “阿煜,不如你来写嘛,我学不会,好难啊。” 古代用毛笔写字真难啊,看来写话本赚钱不切实际。 得想想其他办法。 她将笔交给陆煜,委屈巴巴地半嘟着嘴。 陆煜头一次看她可爱的模样,笑了笑,笑容如沐春风。 “练字需心平气和,你今日已经练得够久了,休息休息,明日再继续。” 沈清梨摇摇头:“不累,我还能再练会。” 她就不信自己学不会。 陆煜垂眸:“虽不累,但练习时间久了,到晚上乃至第二日便会手发酸疼痛的。” “练字岂是一朝一夕能学会的。” 说着,陆煜接过笔在纸张上留下飘逸地字体,工工整整,看得她眼睛一亮。 不愧是皇子,妥妥学霸啊! 既然学不快,不如让陆煜来写,她来编故事,岂不是一举两得。 “阿煜,你写字那么好看,而我学写字也得慢慢来,等我学会也不知何年马月去,如今家里亏空,我倒是有个法子。” 陆煜闻言,将笔放下,抬眸看向沈清梨,她眼里满是星光。 “你有什么法子?” 她几乎脱口而出。 “不如你来写,我来编如何?” 第14章 买断话本版权 陆煜想了想,点头。 “可以。” 能帮到沈清梨也是好的,他总躺在床上,让沈清梨照顾他,本就惭愧不已,能尽绵薄之力。 他很开心。 沈清梨的脑海里早就有许多剧情情节,那么现在由她这个老书虫大显身手的时候了。 她打算写短篇。 毕竟现在没多少纸张,先写一点到时候拿到镇上给老板瞧瞧,若是老板看上自然继续续写后续的剧情。 若是看不上,只能写其他类型的,然后赚点好感度,在兑换些纸张。 想到此。 两人立马一拍即合,开工了。 她说,他记。 整整写了两日,沈清梨怕陆煜的身体吃不消,便觉得差不多让人停下笔。 “可以了,先写到这里吧,明日我拿去镇上让老板瞧瞧。” “辛苦了!明日若是顺利给你带好吃的。” 陆煜早就震撼到不知说些什么,没想到一个小农村竟然卧虎藏龙。 “阿梨姑娘之才情,远在我之上,只是我朝女子,不能为官,不能上学堂,若你是男子,定能成就你一番事业,自不会窝在这小农村里。” “不知在何处识得?” “我娘以前学过些,小时候学了些,一直到现在偶尔自学。” “嗯。” 【好感度+5】 听到播报,沈清梨喜上眉梢。 加之陆煜头一次与她说那么多话,让她惊喜不已,也能听出陆煜是真心夸她,不是在说表面话。 虽然女子不能上学堂,她不认同,却也不对这句话做出反应,只谦虚着笑了笑。 “阿煜抬举我了。” 她有几把刷子自己最清楚,哪能得到皇子的夸赞,就她这个智商去当官,不得把朝廷弄得鸡飞狗跳。 可能前一秒上任,后一秒卸任。 这话本她写的是权谋类的。 例如“庆余年”那种有智慧的大男主,然后再加一丢丢的感情。 女主是平民但身上有自己的闪光点,这也是吸引男主最主要的原因。 两人虽然家世不匹配,但女主不放弃靠自己的能力经商成为一方的大佬。 男女主最终获得家族的同意,两人排除万难在一起。 整篇主打权谋,感情只是点缀。 相信这类文在古代应该能吃香吧。 若是不行,她就写个穿越之类的,以自自身为主题。 题材吸引脑洞强的话,应该能引起读者的兴趣。 “你太谦虚了。” “好啦好啦,我们两个也别你来我往了,天色不早,我去准备晚饭。” …… 一大早沈清黎就起来,今天她要去镇上,早早就在村口等。 村口里也有许多村民在等牛车,牛车很快就来,一行人坐上了牛车。 “走你。” 牛夫挥动鞭子,牛立马向前走去,乡间道路不平,路上全是小石子。 颠簸来颠簸去,让她无所适从。 胃里也翻江倒海,只见过晕车的,还没见过晕牛车的。 老火。 终于到镇上,镇上人来人往的,热闹非凡。 她一下马车就干呕了几下,由于早上没有吃早饭,没有东西可吐只吐出几口苦水。 缓了好一会儿,按照之前的路线一直往前走,不久后便看到 |